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十八大胜利召开,纪念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70周年,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响应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伟大号召,推进电力行业书法艺术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值此中国有电130周年和电力体制改革10周年之际,中国电力书法家协会主办“第三届全国电力书法作品展览”活动。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 办:中国电力书法家协会
承 办:中国电力书法家协会秘书处
中国电力报社中电书画院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由中国电力书法家协会领导、有关电力企业领导和专家组成。
2、评审委员会:
中国电力书法家协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征稿范围:
全国电力行业企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职工均可投稿。
四、作品要求:
1、内容:古今诗词、联、赋、格言等健康向上内容均可,欢迎书写歌颂中国共产党及表现我国电力工业发展有关的诗词联赋和自作诗词。
2、规格: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不含硬笔),尺寸: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一律为竖式;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
3、书法、篆刻作品来稿时请勿托裱;草书、篆书作品须附释文。
五、投稿要求:
1、本次展览投稿每人只限一件,每件作品务必在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工作单位(所属集团公司)、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投稿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电力书展”字样。
2、部分获奖和入展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并付稿酬。其他入选作品一律退件。限于人力,未入选作品不退稿。
3、接受个人投稿,欢迎以集团公司为单位团体送稿。
六、展览与出版:
1、本次展览于2012年11月在北京展出,部分作品在电力企业巡展。展出入展作品200件(含优秀作品50件)。
2、展览开幕之前出版《第三届全国电力书法展览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和责任:
1、获得优秀奖作品及入展作品的作者颁发证书;由组委会收藏作品的作者颁发收藏费,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非本会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电力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八、主办权: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及转让权。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九、征稿日期
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截至2012年9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收稿地址及联系方式:
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2条1号中国电力报电力书协收
邮政编码:100761
联系人:段 炼 吴莹娟
电 话:13911811116 18601249202
十一、全国电力书展组委会办公室
中国电力书法家协会秘书处联系人:孙佩杰 段炼
电话:13321118850 13911811116
E-mail:duanlian@vip.sina.com
中国电力书法家协会
201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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