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园地:坚持真实 铲除虚假

(2005年6月8日)
李东生

  近年来,广大新闻工作者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准确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用真实生动的笔触反映现实生活,在感动自己的同时也感动了受众、感动了社会。但是,极个别的虚假新闻报道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给新闻工作造成了很大危害。虚假新闻的存在是新闻界的耻辱。如果受众总是以怀疑的态度对待新闻媒体,新闻报道的影响社会、引导舆论、凝聚人心的作用就无从谈起。坚持真实、铲除虚假,事关新闻媒体的公信力,事关新闻队伍的形象,事关新闻宣传工作的声誉,事关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各级宣传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新闻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下面,我就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杜绝虚假失实报道谈几点意见。
  一、真实是新闻的生命
  新闻真实是新闻事业产生和发展不可或缺的根本要素。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事实是新闻的本源,事实是第一位的,新闻是第二位的,没有事实就没有新闻。
  1. 坚持新闻真实,必须准确把握真实性的内涵和要求
  我们强调的新闻真实,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具体事实真实。新闻真实与文学真实不同,新闻报道的五个“W”,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等,都要确凿可靠,不能无中生有,也不允许有一丝一毫的夸大或缩小;新闻报道中的所有细节,都要真实可信;新闻报道中所引用的各种资料,包括数字、史实、引语,都要引之有据。这种具体真实的要求,贯穿新闻传播的全部事实、事实的一切层面、每个层面的所有细节。
  二是总体真实。总体真实是宏观的真实、普遍的真实,涉及对事实本质的认识与全部事实的科学把握问题。具体真实是总体真实的基础,总体真实是具体真实的本质体现。每个记者在每一篇稿件的采写中都要努力反映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把握社会生活的主流。这样,众多的报道就能真实地反映事物的普遍联系,揭示客观事物的内部规律。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全部事实就会完整地被揭示出来。”
  在西方国家的新闻职业道德规范中,也有关于新闻真实性的表述。但是,这种真实服务于西方的战略和利益,对此,我们要有正确的认识。一是西方国家的一些新闻报道常常是通过选择个别的事实,美化自己、丑化他国。有学者统计,2000年7月20日—9月1日,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6家美国主流媒体刊发关于我国的报道149篇,这些报道主要集中在人权状况差、中国威胁论两个方面,对中国的发展变化基本是淡化处理或者根本不报。二是具体事实的真实,在西方国家的政治利益面前也被牺牲掉了。可能许多人对美军占领伊拉克后有人在街头拉倒萨达姆塑像,在场的伊拉克人欢呼雀跃的场景记忆犹新。事后证明这不过是美国政府和军方精心策划、导演出来的一场广场演出。最近,美国媒体又在热炒驻阿富汗美军士兵、前橄榄球明星帕特·蒂尔曼,把他描写成为自由和正义牺牲的美国英雄。实际上,帕特没有死在阿富汗人枪下,而是被其美军同伴误杀。
  2. 坚持新闻真实,始终是党的新闻工作的基本准则
  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是党的一贯主张。毛泽东同志历来强调共产党人要讲真话,报纸要报实情。邓小平同志说,“解放思想,就是使思想和实际相符合,使主观和客观相符合,就是实事求是”。江泽民同志指出,“新闻的真实性,就是要在新闻工作中坚持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不仅要做到所报道的单个事情的真实、准确,尤其要注意和善于从总体上、本质上以及发展趋势上去把握事物的真实性”。胡锦涛同志提出:“求真务实,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以贯之的科学精神,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党人应该具备的政治品格。”
  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是党的新闻工作的优良传统。我们党在长期的新闻工作实践中,秉承和坚持新闻必须真实的理念。延安时期,陆定一在《我们对于新闻学的基本观点》一文中提出,“新闻的本源乃是物质的东西,乃是事实,就是人类与自然斗争中和在社会斗争中所发生的事实。”1947年,解放区新闻界进行的反对“客里空”运动,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教育广大新闻工作者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新闻真实。以范长江、穆青为杰出代表的几代新闻工作者都把坚持新闻真实作为从不懈怠的职业追求,从而树立了党的新闻工作的良好形象和崇高威信,我们必须倍加珍惜。
  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是正确引导舆论的重要保证。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首先要真实、全面、准确地报道新闻事实,用事实说话,通过事实本身的力量来说服人、引导人,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同样,提高舆论引导水平也离不开新闻真实。无论是把新闻做准、做快、做深、做活,还是增强新闻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实效性,前提都是真实。近两年,中央媒体集中推出的许振超、任长霞、王顺友等重大典型,之所以能够打动人心、感动社会,关键是记者把人物事迹真实地呈现给了受众。
  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是新闻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对新闻工作者有着很高的职业要求。新闻职业精神的精髓是实事求是,这就要求新闻工作者要深入社会生活、真实反映客观事实、服务人民群众。坚持真实性是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操守的必然要求,新闻工作肩负着引导、激励、动员、组织群众的社会责任,这就要求新闻工作者严肃认真地考虑新闻报道的社会效果,成为诚实守信的道德楷模。
  3. 坚持新闻真实,是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安身立命之本
  在社会发生重大变革、人们思想空前活跃、信息传播途径日益多样的新形势下,新闻宣传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新闻传播的影响更加深刻,对新闻真实性的要求也更加严格。在新闻真实性这个问题上出现偏差,对新闻媒体本身的生存发展是致命的伤害,对整个新闻工作也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新闻报道是否真实,直接影响到媒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一家媒体要赢得受众信任需要很多年的努力,媒体的权威是靠一篇一篇的报道累积起来的。但只要出现失实,就可能导致所有成果毁于一旦,就会被公众抛弃。虚假新闻直接损害新闻工作的公信力,是新闻界的大敌。以牺牲新闻真实性为代价换取眼前利益是一种短期行为,无异于自毁根基,最终必定会失去市场,失去发展的基础。最近,一项社会调查发现,相当一部分受众对媒体报道的真实性持保留态度,这至少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受众对新闻报道真实性的担忧,反映出受众对媒体的信任降低,警示我们在坚持新闻真实性方面应时刻保持清醒。
  新闻报道是否真实,直接影响到党的新闻工作的形象。新闻媒体是党的耳目喉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决策部署,在相当大程度上依靠新闻媒体传达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新闻媒体传达的是党和政府的声音,新闻报道一旦失实,直接影响新闻宣传工作的形象,甚至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这就要求我们要像爱护生命一样维护新闻的真实。
  二、清醒认识当前虚假新闻的表现和趋势
  归纳近年来发现和查处的一些案例,虚假新闻主要有以下五种表现形式:
  一是捕风捉影的疑似新闻。把小道消息当作新闻来报道,把内部的计划、设想当成现实来报道,这是当前假新闻比较典型的一种表现。比如,2004年1月,某报刊登《国资委阻击中国足球》一文,称国资委已将中国足球列为不良资产和不良市场,明确指示国有企业应将其完全剥离。经查实,受采访者只是在表明个人的忧虑,国资委根本没有这样的政策。2003年5月,某报记者撰写了《大学生卖淫现象的调查》,称在某地区高校中至少有8%—10%的女大学生存在卖淫现象。经查实,记者只是凭着几个自称是大学生的卖淫女的讲述,就杜撰了这篇报道。  2005年5月,某报报道“水利部正与俄罗斯有关方面商谈,准备将贝加尔湖水引入北京”。水利部随后辟谣,称根本没有此项计划。报道来源只是一名私企老板在蒙古国驻华使馆新闻发布会上的一面之词。这种假新闻看似新闻要素具备,但报道的基本事实并没有发生。
  二是凭空编造的虚假报道。这种造假手法最恶劣,数量虽然不多,但影响极坏。有的记者变成了“作家”,虚构事实、编造故事,比如《180万买辆宝马砸着玩》,根本就是无中生有。有的记者当起了“导演”,制造虚假新闻现场,甚至还能找来几个当事人一起做“戏”。有的记者编造采访行为,没采访就写访谈。某报记者独家采访韩国围棋选手李昌镐,并报道说记者送给李昌镐雨花石。同日,另一家报纸记者把送“雨花石”改成送“三峡石”,其他原封不动就变成了自己的独家采访报道。这类假新闻对新闻界信誉伤害极大,群众反映也最强烈,必须从严查处,对情节恶劣的造假者要清除出新闻队伍。
  三是文题不符的标题造假。这种造假现象越来越多,标题要么惊人、要么挑逗,总之有“视觉冲击力”,但文章内容根本与标题对不上。比如:《张柏芝为400万宽衣解带》,其实是张柏芝为某沐浴露做广告的消息;《徐根宝真情告白:爱人结婚了新郎不是我》,实际报道的是申花队另请了一位外国教练的消息。这些风马牛不相及的标题多数是媒体编辑在制作过程中“妙笔生花”加上去的。这种标题既损害了当事人的名誉,又有戏弄受众之嫌,是一种误导读者的行为,是一种造假行为。
  四是夸大其辞的失实报道。这类假新闻虽然也有一些事实基础,但对事实又做了很多加工。有的添枝加叶,有的移花接木,在事实之外有不少情节和内容是作者想象出来的。比如,2003年10月,有多家媒体报道《“神五”设计师、中科院院士周鼎新旅游考察被劫杀》,其实周本人虽然被害,但并非“神五”设计师,也不是中科院院士。还有的随意夸张,把一分说成十分,把偶然说成必然。比如,2005年1月,某报刊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一贫困生一年消费仅8.35元》,值班编辑在未与作者本人联系也未与校方进行核实的情况下,将原稿中“一年饭卡上消费8.35元”改为“全年消费仅8.35元”,造成新闻失实。现在个别人的头脑中有一种观点,以为只要新闻的主要事实是存在的,具体情节上有点出入问题不大。这种错误认识必须纠正。
  五是违反常识的误导性报道。这类报道一般也都有消息来源或者可依据的现成材料,但是由于报道者自己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不强,报道出来的内容与事实不相符。2005年1月,某报刊登的消息中,因为记者的错误理解,把我国“宽口径高等教育在学人数”世界第一,报道成了“毛入学率”世界第一。这种低级错误反映出一些编辑记者对科学常识、社会常识、理论常识储备严重不足。
  从上述虚假新闻发生与蔓延的趋势上看,可以总结出以下几个特点:
  文化娱乐报道、体育报道和经济报道是虚假新闻的多发区。有些文化娱乐报道,版面上多为明星大腕们的是是非非、绯闻隐私,今天曝料,明天辟谣,真假难辨。有的媒体体育报道的注意力不在运动场、训练场,而是盯着赛场外的边边角角,一会儿是“亮晶晶”的分分合合,一会儿又是施拉格是不折不扣的中国姑爷,我们的记者成了西方的“狗仔队”。有的经济报道记者,不去采访相关当事人,也不了解事实真相,盲目引用、转载经济领域的传言,误导舆论。
  社会纪实、口述实录、情景再现等造假现象相对严重。社会纪实类的假新闻最大的特点是内容离奇,情节虚构,笔墨煽情。比如,2002年1月,某杂志刊登《斗智斗勇:女记者与“狼”共穴61天》,讲的是一名女记者因写批评报道遭到报复,被拐卖到山沟里待了61天,情节有声有色,其实根本就没有这个人,没有这件事,完全是记者的凭空杜撰。口述实录类的假新闻往往用当事人的名义讲述个人隐私,采访对象不用真名,消息来源无法考证,很难保证真实。还有一些电视记者常常使用“真实模拟”、“情景再现”手法,特别是对凶杀、抢劫等恶性案件的细节,对已经过去的新闻现场及人物活动进行复制与摆拍,重新演示,违背了真实性原则。
  媒体从业人员公然造假现象有所增加。一些记者蓄意制造、策划新闻,在采访中诱导、教唆新闻事件当事人改变或虚构新闻事实,使事件变得“离奇”、人为制造“新闻价值”。2004年获得“荷赛”三等奖的国内摄影作品《非典时期的婚礼》,后来被当事人揭发,图片中的“新郎”和“新娘”其实是两个模特儿。2003年5月,某报刊登《警察鸣八枪镇住百人群殴》的假新闻,其实只是一起七八个人参与的小规模的打架。记者根本没到事发现场核实,只是将道听途说的内容加以渲染,公然捏造了这则假新闻。
  虚假新闻的制造者日趋社会化。自由撰稿人、新闻线人提供的稿件、线索是假新闻的一个新的来源。这些人大多没有固定职业,基本靠为报纸杂志写稿、提供线索赚钱。由于利益驱动,他们时常制造假新闻,有些内容可以说千奇百怪,让人瞠目结舌。像“李雪健病逝”就是典型的自由撰稿人造假。有一些线人为了比别人更快地“报料”而获得奖金,还没完全了解情况就给媒体打电话,有的还添油加醋、有意无意地夸大事实。互联网成为个别人炮制假新闻的又一个平台。例如,2004年8月,100多家网站登载了所谓的“国家禁用化妆品”的黑名单,中国销量前10名的知名品牌几乎全部榜上有名,这一虚假新闻给化妆品行业造成巨大伤害。
  媒体记者和商家结成利益同盟,相互勾结造假的事例屡屡出现。为了打压竞争对手,有的商家不惜重金利诱媒体和记者,与其结成利益共同体,捏造事实,散布谣言,损害同行的声誉。在2004年年初查处的某公关公司操纵媒体刊登假新闻诋毁某乳业公司事件中,全国至少有30多家媒体的记者牵涉其中,记者收受的好处从300元到8万元不等。2005年5月,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商家、记者合伙炮制假新闻案件作出终审判决。该市某床垫厂老板王某和电视台记者周某找个所谓的消费者编造虚假的产品质量问题,指责另一厂家的床垫里有垃圾棉,中伤竞争对手。事情败露后,床垫厂老板王某被判刑,电视台记者周某被罚两万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利用公关公司陷害竞争对手,对媒体来说是一种“新闻陷阱”,要特别小心。
  媒体主观制造的虚假舆论热点不时出现。现在有一种倾向,就是一有突发性事件或敏感事件,就总有一些媒体不惜版面、时段,连篇累牍,大肆渲染。有时一家媒体刊登的是虚假报道,其他媒体也不辨真伪,盲目跟进、妄加评论,合力造出一个虚假的舆论热点,误导社会。2004年5月,一些小报小刊及商业网站依据不实报道渲染所谓的“东山岛军事演习”,将我军例行的2000人规模的年度正常训练,说成是规模十几万人的三军联合作战演习,还煞有介事地采访“东山岛军事演习”地区,专访所谓的“台湾问题专家”,有的加了煽动性标题,有的在版面上突出处理,使本来没有的事实,成为受人关注的舆论热点。这些不实报道,影响了我国政治、军事、外交大局,给美国向台湾军售提供口实,教训深刻。
  虚假新闻造成的后果愈加严重。有些假新闻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在发生非典疫情时期,一些媒体没有科学依据地猜测病毒来源,一会儿是基因战,一会儿是动物传染,还有一些媒体今天抛出个偏方,明天说抽烟预防非典。这些虚假报道误导受众,人为制造恐慌,给抗击非典工作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烦。还有些失实报道严重危害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曾有人在网上散布某地交通银行行长携款潜逃的虚假消息,结果造成当地储户挤兑;2005年3月,某报刊登《1500亿热钱4月30日前惊心大撤退》一文,这条仅几百字的虚假消息发布当日,沪市股指下挫22个点。虽然股市下跌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虚假报道难逃其责。
  虚假新闻的隐蔽性和欺骗性更强。现在,新闻造假运用了现代数字技术。鼠标轻轻一点,就把图片修改得面目全非;到网上东拼西凑,就能人为合成一篇假新闻。这使得一些虚假新闻很难被及时识破,更具欺骗性。2002年6月,某报报道“意韩足球赛主裁判惨死于乱枪之下”的假新闻时,为了增强可信性,还配发了一张该裁判惨死的照片。其实裁判活得好好的。原来,消息是假的,照片是数码合成的。
  三、虚假新闻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认真分析虚假新闻产生的主要原因,这其中既有主观认识方面的因素,也有社会环境的影响;既有自我约束不够的问题,也有制度缺位的原因。概括起来,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不坚定是虚假新闻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
  现在有些编辑记者放松对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学习,没有全面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基本观点,即使知道一些基本概念,也是一知半解。表现在具体工作中,说的和做的不一致,真实性不如轰动性,社会责任让位于经济利益,职业操守屈从于功利追求,在坚持新闻真实性上打折扣。
  经济利益强调得多,社会责任顾及得少。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认为,精神产品具有不同于物质产品的特殊属性,它的价值主要体现在社会效益上。精神产品生产一定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在这个前提下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某些媒体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甚至将基本事实的真实、具体情节的真实抛到脑后,发表了像《错位夫君夜换娇妻30年》、《〈背影〉落选新教材》等虚假新闻。
  时政新闻执行较严,其他报道要求较松。有的媒体对政策性很强的时政类报道能够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而对于经济、文化、体育等报道,却错误地认为这类报道虚一点问题不大,因而审核环节简化、编发稿件随意,结果这些领域的虚假新闻不时出现。时政以外的新闻同样具有新闻的本质属性,同样也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原则。
  片面、偏激渲染得多,全面、平衡考虑得少。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要求新闻报道要客观、公正、准确、全面。而有些媒体的报道不考虑新闻的社会影响,没有从事物总体、本质和发展趋势上反映社会生活真实。例如,一些媒体充斥着“警察杀人”、“公安局长腐败”、“铁路警察为何集体失足”等标题。这样的标题都是以偏概全、有失准确的。公安队伍的整体是好的,违法乱纪的只是极少数。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几乎每天都有干警在工作中受伤、牺牲。无视这一基本事实,而是刻意渲染极端个案,或在一个时期大量、集中刊发负面报道,与总体客观事实不符,产生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报道先入为主,分析主观臆断。马克思认为,判断“好报刊”与“坏报刊”的标准,是看“谁是根据事实来描写事实”,“谁是根据希望来描写事实”。现在有一些记者把报道前预设的观点强加在事实之上,根据自己的希望来“打扮”事实,结果产生虚假新闻。例如,很多媒体在报道某报记者手指被砍事件时,先入为主地认为该记者是因为搞舆论监督被报复。案件侦破后证实是记者的前女友雇凶报复,与记者的工作没有关系。事后,有媒体反思说:“在具体报道中,媒体一定要注意平衡各方消息来源,不要只刊登符合自己意见的稿件,更不能主观进行猜测。”
  2. 记者对自身要求不到位是虚假新闻产生的关键因素
  记者是防范虚假新闻的第一道屏障。有些人自身存在的不足,给虚假新闻打开了方便之门。
  作风飘浮,导致对事实把握不准。有的记者面对新闻素材,不开动脑筋寻根究底,而是草率成稿,能见报就满足了;有的奉行“拿来主义”,把外地的新闻稍事加工就“栽”到自家的报纸上;有的干脆从互联网上直接下载,换个地名和时间就发稿。还有个别记者出入高档场所,双脚不接“地气”,不采、不记、不写,靠泡会议、打电话采访。有的甚至干脆将写作意图告诉通讯员,由对方去采写,自己署个名字就行了。2004年9月某报记者根据一份调查报告中“上海10家新闻单位已死亡的在职职工平均年龄为45.7岁”的数据,演变为《新闻从业人员的平均寿命45.7岁》的新闻公开发表,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知识更新滞后,导致缺乏鉴别虚假新闻的能力。有些记者不注意学习,不注意更新知识,尤其在经济、科技等专业领域的知识储备严重不足,跟不上形势发展,对于某些方面的虚假新闻,没有能力及时、准确地鉴别。如《地球生命只剩50年》等假新闻,就是因为编辑记者缺乏现代科技知识所致。
  追逐名利,导致对虚假新闻不设防。有少数新闻工作者抵制不住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在工作中见利忘义、弄虚作假。有些记者为了个人出名,故意制造轰动性假新闻,有的记者为了捞钱,明知不是事实也敢编造新闻。例如,2001年12月,某报追踪报道了某品牌空调当街被砸的假新闻,实际上是一个企业老板因生意不景气,以空调器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向空调厂家索要钱财未果,就给某报记者12万元酬劳,导演编发了一出砸空调、“泄民愤”的假新闻。这些记者把个人功利置于公众利益之上,今天给这个企业发个“软文”,明天吹捧一下那个老板,做了功名利禄的俘虏,成了虚假新闻的枪手。
  3. 媒体商业化的倾向给虚假新闻提供了市场
  当前有些新闻媒体出现了一种商业化倾向,成为虚假新闻的又一个诱因。
  一是报道上片面追求娱乐性、轰动性,甚至不惜制造、发布一些未经证实但却颇能吸引读者眼球的消息。例如,2004年8月,某报以《陈文斌透露张国政夺金内幕》为题,报道举重选手张国政的奥运金牌是他的教练在比赛现场用金钱“激”出来的。这是该报记者把玩笑当事实,捏造细节编出来的假新闻,其他一些都市报只考虑这条消息有可读性,不辨真伪,照抄照转。
  二是把媒体当作经营牟利的工具,利用新闻报道搞创收,与广告客户做利益交换。媒体登不登新闻、登什么样的新闻,取决于客户做不做广告、做多少广告,广告成了新闻报道的原动力。例如,某报两名记者以批评报道要挟北京某企业提供180万元宣传经费,在该企业同意签订60万元广告合同后,这两名记者立即丢弃批评稿件改为企业正面宣传。
  三是炒作之风盛行。有些媒体为了经济利益,把其他媒体刊载的虚假新闻多次“克隆”、“拷贝”,造成一条失实新闻很快铺天盖地。以“炒作艺术”为主要授课内容的“新闻炒作学”,还险些作为一门功课,走进高校新闻院系的课堂。炒作是为了实现主观目的,而新闻是事实的客观反映。“炒作”是主观制造的主要手段,主观制造牺牲的就是真实,炒作与新闻真实性格格不入。
  4. 媒体竞争环境和队伍结构的变化使虚假新闻的问题更加突出
  现在新闻媒体数量日益增多,同城竞争、同质竞争愈演愈烈。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媒体抢首发、抢独家,给假新闻以可乘之机。例如,2004年9月,某报刊登《北京孔庙将立高考状元碑收录历届省级状元名单》一文,记者为抢时效,不经核实就报道,后来证实这只是街道干部的“一个小设想”,离实施还差得很远,根本不存在“立碑”的现实情况。
  近年来,新闻队伍从业人员结构发生变化,出现了大量临时聘用的编辑记者。有的媒体把他们看成是打工者,只管用人,不愿意在教育培养上下功夫,出了问题辞退了事。招聘的编辑记者有的也把自己的工作简单地当成谋生手段,只盯着发稿量、工资单,不对所在媒体负责,不对新闻事业负责。这样,虚假新闻的出现就不足为奇了。一位报社老总就说过,现在提心吊胆的就是这些招聘记者辞职前给报纸“埋炸弹”。
  5. 媒体内部管理不完善,对虚假新闻缺乏有效制约
  新闻媒体严格的内部管理,是杜绝虚假新闻出现的主要环节。仔细分析近年来新闻造假的案例,可以发现其中绝大部分防线失守,是由于内部管理不完善、制度执行不彻底造成的。
  一是存在错误认识,疏于管理防范。有的媒体认为虚假新闻很难杜绝,判定新闻是否真实没有明确标准,辨别记者的报道失实与否也很难把握;或认为,记者不可能像公安人员一样核实事件的所有细节,出现失实报道情有可原;还有的认为,查处虚假失实报道核实难、取证难,没有精力也没有能力去做。在这些想法的支配下,一些媒体出现了虚假失实报道也不追究、不处理,客观上包庇了造假者,纵容了造假行为。
  二是把关程序不严,审核流于形式。把关的过程就是对新闻事实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过程。但一些媒体对新闻事实的核实、校对和签发只是走过场,甚至过场都不走,对虚假新闻放任自流。例如,2001年2月,某报刊登《上海将建300层、容10万人的摩天大楼》的假新闻,这样子虚乌有的事情只要编辑稍加查询就不会传播出去。
  三是制度没落实,管理有盲区。有的新闻单位虽然有规章制度,但仅仅挂在墙上,并没有落实到采编工作中。有的新闻单位没有充分认识到治理虚假新闻的长期性、艰巨性,落实上级规定“一阵风”,没有形成治理虚假新闻的长效机制。还有一些媒体只重奖励,缺少惩戒,发稿量大的、搞到“独家”的记者就拿奖金、受重用,而对失实造假、违规违纪的记者则淡化处理,这是新闻打假机制的一个缺陷。
  四是不适应新情况,不能及时堵漏。最近几年,新闻媒体的版面和时段成倍增长,对新闻稿件的需求量迅速增加。一些“新闻线人”、“报料人”和社会自由撰稿人逐步聚集在媒体周围,参与新闻采编。很多社会自由来稿和依据热线电话编写的报道,成为虚假新闻的一个重要来源。例如,2005年3月,某报刊登报道称“苏宁掌门张近东被捕”,该报记者仅凭从上海传来的手机短信编写新闻,报道严重失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此外,媒体之间相互转载的新闻量大增,却对转载稿件、外来稿件缺少审核,给虚假新闻留下了很大的生存空间。
  6. 外部监督机制不健全,没有形成防范假新闻的合力
  杜绝虚假新闻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客观地说,新闻媒体对别的行业的造假行为,监督多、批评多;但面对自身造假,接受社会监督的意识很弱。一些媒体对广大群众声讨假新闻的呼声重视不够,对假新闻受害者提出的批评意见和改正要求不理不睬,对本媒体出现的虚假新闻也很少在版面上公开澄清、主动道歉,导致造假者的造假代价很低,容易产生侥幸心理。这对造假行为是一种变相的放任,不利于形成“造假可耻、造假必受制裁”的氛围。有些造假者被查处后,改换门庭,换个单位接着干,这等于给造假者网开一面,没有起到扬善抑恶的作用,不利于新闻队伍的优胜劣汰。
  四、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治理力度,防范和杜绝虚假失实报道
  应当看到,新闻事业总体上是健康的,出现虚假新闻的媒体数量并不多,但虚假新闻对新闻事业的伤害却很大。如果对虚假新闻熟视无睹、放任自流,长此以往,将会给新闻事业带来灭顶之灾。我们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对虚假新闻的治理力度,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宣传管理部门要把铲除虚假新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级宣传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虚假新闻给新闻工作造成的恶劣影响。一个虚假新闻制造的热点过一段时间就会过去,但是留给受众的负面印象却很难消除。这不但会损害造假媒体的声誉,还会影响新闻事业的整体形象,甚至影响我们辛辛苦苦营造出来的良好舆论环境,削弱宣传效果,反过来还可能成为被指责或攻击的口实。我们要像抓舆论导向一样抓治理虚假新闻的工作,统筹协调,精心部署,重拳出击,务求实效。
  2. 铲除虚假新闻要成为新闻媒体和编辑记者的共识
  媒体要站在大局的高度、站在新闻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来对待虚假新闻的问题,把教育编辑记者自觉抵制虚假新闻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点。各级党报、党刊、通讯社、电台、电视台,在治理虚假新闻的工作中要比别的媒体更加严格自律,要为新闻界同行做出表率。各单位和所有新闻从业人员要统一认识、形成共识,在坚持新闻真实性这个问题上,没有例外、不搞特殊。不论是党报党刊和电台电视台,还是都市类报刊和新闻网站,不论是媒体的正式员工,还是临时聘用人员,都要严格地执行新闻真实性的要求。
  3. 制止虚假新闻要抓住关键环节
  要依靠一线记者。一线采访记者的作风是保证新闻真实的基础。一要保证记者采访行为规范。制定专门的记者采访守则或内部规定,保证新闻真实性落到实处。要明确要求记者采访行为本身必须真实,不能无中生有、闭门造车。二要保证新闻来源准确。记者必须采访新闻事件各方当事人、事件所涉地区和部门负责人,获得权威信息。三要保证报道内容真实。报道的事实必须完全准确,对事件的分析评价要客观公正。
  要强化编辑责任。首先,编辑要对稿件内容进行核实,对稿件真实性有怀疑的必须认真求证;对社会自由来稿及读者来信、来电提供的信息,只能作为新闻线索,经媒体记者调查核实后才能报道,不能用重奖征集新闻线索,搞悬赏“曝料”。其次,编辑过程不能伤害稿件的真实性,包括不能改变稿件的事实部分,不能添加未经核实的内容。三是标题制作要文题相符,不能以夸大的标题误导读者。四是版面和时段编排要注意符合总体真实,把握平衡。
  加强新闻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制止虚假新闻,离不开采编人员的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和自律约束。要把确保真实性作为入社入台教育的基本要求,纳入到媒体各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疑似虚假失实报道;要用反面典型和案例教育,经常提醒采编人员不放松对虚假新闻的警惕和防范。
  4. 打击虚假新闻要抓住突出问题
  明确治理的重点领域。对文化娱乐生活、体育、经济等假新闻的多发区,要作为当前治理工作的重点,对从事这类报道的媒体和记者要特别加强教育,对出现虚假失实报道的要严肃查处。
  建立严密的业务流程。要完善稿件审核签发程序,强化编辑责任,建立编辑、部门负责人、总编三级审稿制度,一旦发现有失实嫌疑的稿件,一律核实后再发,对有些不好判断真伪或把握不准的稿件要送有关部门审定。要建立通讯员、特约作者、自由撰稿人来稿管理制度和转载稿件核实程序,对民间组织、商业机构及个人主动提供的信息慎重把关。要建立失实责任追究制度,出现虚假失实报道,记者和版面、栏目编辑都要承担相应责任。
  解决商业利益操纵媒体的问题。要切断商业利益和新闻报道的联系,编辑记者个人不能以稿谋私,更不允许媒体以编发报道谋取商业利益。现在有的媒体内部有“白名单”和“黑名单”,一些广告大户上了保护名单,看不见对他们的批评报道,不实吹嘘的文章倒有很多;另外一些所谓与媒体关系不好的企业上了黑名单,对其不利的报道就多,小问题也被夸大渲染。商业利益操纵新闻报道对新闻的真实和客观伤害极大,一定要进行治理。这里明确要求,新闻媒体一律不参加社会公关公司、广告公司组织的采访活动,这要作为一项宣传纪律严格执行。
  5. 防范虚假新闻要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
  新闻媒体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虚假新闻的监督、举报和投诉。凡出现虚假失实报道,要用同等版面时段、同等篇幅予以更正和道歉。这既表明新闻界对虚假新闻的态度,也是对读者听众观众负责,对党的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尽早建立和实行严格的采编人员准入和退出制度,凡主观恶意造假的,要取消新闻从业资格,坚决清除出新闻队伍。要奖优罚劣,对严格自律、尽心尽责的记者要表彰奖励;对工作不细致、采访不深入出现失实报道的编辑记者要批评处理。
  6. 加强新闻传播院系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和新闻真实性教育
  要把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贯穿新闻教学始终。新闻传播院系是新闻从业人员的摇篮,在校学生是党的新闻队伍的后备军,他们在学校所受的教育,直接影响到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树立和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的养成。新闻传播院系的教师要加强学习和研究,重视教材编审,完善课程设置,教育学生正确把握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丰富内涵,打牢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理论根底,加深对党的新闻工作方针政策的理解,澄清思想上的模糊认识,增强学生识别和抵制错误思想侵蚀的能力。
  要把新闻真实性教育贯穿新闻教学始终。在新闻真实性这样的基本原则问题上,努力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认识,使我们的教育入脑入心,是新闻教学中一个紧迫的课题。要防止媒介商业化倾向对新闻教学的渗透,一方面要让学生努力掌握现代传媒经营管理知识,另一方面又要力戒照抄照搬西方的媒介经营学说,充分认识到盲目追求商业利益的弊端。要教育学生明辨是非,对新闻真实性问题上的错误观点和做法,要有清醒的判断。无论是新闻理论教学还是采编业务教学,都要把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作为一项基本内容,教育学生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弃对新闻真实的维护和追求。
  要把“三贴近”教育贯穿新闻教学始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是新闻工作必须长期遵循的重要原则,也是新闻教学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要求。要教育学生立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最大实际,使学生正确认识“三贴近”的基本要求。坚持“三贴近”必须做到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鼓励学生深入到火热的现实生活中去,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最近,清华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通过开展“新闻专业教学与实践相结合”,引导学生在书本与实践中寻找结合,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社会实践中去。这一学以致用的教学经验值得所有新闻院系借鉴学习。新闻传播院系的教学要更紧密地围绕党的新闻工作实际,加强与新闻单位的交流合作,可以请优秀编辑记者到学校专题授课,以鲜活的案例帮助学生认清虚假新闻的本质和危害,教育学生自觉抵制虚假新闻。
  7. 加强领导,开展打击虚假新闻的专项行动
  前不久,中宣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制定了《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要求各新闻单位抓紧建立和实行新闻媒体刊发新闻报道实名制、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报道活动回避制、新闻单位各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任期轮岗制和任职回避制、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分开制等。这些要求,是针对新闻界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有效内部、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举措,对治理、防范虚假新闻必将起到重要作用,大家要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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